2008年7月18日 星期五

[ 文章分享 ] 科技人文觀》思維創新才是王道


每當遇到困難的死胡同,
有的時候,轉個彎或許就找到新的方向。
但是,可要注意別又掉進了新的胡同就是了。
在企業裡打轉,有個恆常不變的道理,
就是任何事情都隨時在改變。[其實這應該是廢話,卻很貼切。]
人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單獨變數,當人+人+人+....的時候,然後外加一些環境因素,
那整個動態的過程,自然是很難精準的抓住。
大方向對了,先試試看,別擔心太多哩。



科技人文觀》思維創新才是王道
 
克里斯汀生(Clayton Christensen)的破壞性創新理論(Disruptive Innovation),乍聽之下是個新理論,也為他奠定一代大師的地位。
不過,理論雖新,實例卻不斷重演。例如,曾經稱霸一時的電報巨擘西方聯合公司,被原本名不見經傳的貝爾公司打敗;邦諾書店不敵亞馬遜;維基百科取代大英百科。這些大企業不管有沒有面臨新創企業威脅,都積極產品創新、追求績效,但仍免不了垮台的命運。為什麼?
克里斯汀生提出一個解釋:企業追求產品創新、績效,反而作繭自縛。因為企業向上提升的同時,也將自己綁住,限制自己無法追逐潛在市場;尋找潛在市場往往不能只往前看,也要往後、往左右尋找。也就是說,一味追求創新,可能掉入創新的陷阱。
公司追求提升,為什麼會沒注意到既定市場之外的機會﹖首先,既定市場的顧客希望企業不斷提供更好的產品。這是人之常情,但是顧客的需求無度,有時他們不見得真正需求希望得到的功能或特徵。但企業往往以為前端顧客的需求代表所有顧客的需求,不斷滿足前端客戶,卻忽略了潛在客戶。
此外,企業基於財務考量,往往也願意研發更好的產品,以追求更高的獲利率。至於員工,追求卓越本就理所當然。這些都促使公司不斷提高績效。從傳統的管理理論來看,提高績效再正確不過,可是從破壞性創新的角度來看,卻未必如此。
破壞性創新理論從前所未有的角度,探索大企業式微的因素,可以給當前企業一個重要啟示:要談創新,絕對不能只談產品創新,更重要的是思維創新。一味追求產品創新,反而與創新的本質愈行愈遠。
台灣最近大力提倡服務創新,表面上看來是超越了傳統產品創新的思維窠臼,進入服務提升的階段。但從破壞性創新、或開放式創新等其他創新理論來看,其實是換湯不換藥,因為只要思維不變,服務創新只是產品創新的延伸。以醫療管理而言,許多醫院不斷更新服務軟體,但若無法建立根本的服務態度以及服務文化、無法提升創新能力、創新思維無法涵蓋無限的創造力和想像力,則更多服務軟體可能只是更多的木馬。
客戶服務也是如此,如果只一味追求客戶關係軟體的發展,忽略了基本的「以客為尊」理念,忘記了客戶關係管理基本的創新精神,最終的結果恐怕是克里斯汀生破壞性創新所總結的企業死亡之路。 (作者是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國際中心主任) 【2008/07/18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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